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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專業電纜橋架供應商 現貨供應?支持訂購

        CECS 31:2006鋼制電纜橋架工程設計規范-河南橋架廠家分享

        作者:陳氏博奧-橋架   發布日期: 2019-09-06

        本文由——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鋼制電纜橋架工程設計規范CECS 31:2006

        主編單位: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

        電氣專業委員會

        批準單位:中國工程

        施行日期:2006年8月1日

        條文說明


        1 總則

        1.0.1 制定本規范總的原則要求。

        1.0.2 把工程設計與制造共同遵守的規則,納入同一標準,這是電纜橋架工程應用實踐的需要。

        1.0.3 電纜橋架工程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合理的布局可達到節省空間,縮短距離,減少浪費,安全運行的目的。

        1.0.4 確保產品質量和工程質量是制定本規范的目的。針對橋架市場存在未經檢測、鑒定,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涌入工程的實際情況,必須明確橋架產品實行質量檢測(型試試驗)合格。

        根據《標準化工作導則》GB/T 1標準,新產品試制應通過鑒定或評定。

        1.0.5 電纜敷設工程使用鋼制電纜橋架時,還應遵守現行有關工程設計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 本條對電纜橋架作出了明確的定義,著重指出它是一個支承電纜線路的剛性結構系統。

        2.0.2 將直接承托電纜線路荷重的部件稱為托架,它僅是橋架系統組成部件之一。從其作用和含義上同“橋架”加以區別。

        2.0.3 根據實際部件定義。

        2.0.4 與美國電氣制造商協會(NEMA.VE1)標準定義為“實底型電纜托架”相似,現稱“無孔托盤”較簡明。

        2.0.5 根據實際部件定義。但從國內外產品及安裝使用看,組裝托盤是托架的一種形式。

        2.0.6 與NEMA.VE1標準的定義相同。

        2.0.7 與NEMA.VE1標準相似。

        本條1、2款系按部件功能定義。需指出的是:NEMA.VE1標準對“適合連接在同一平面上不同寬度的電纜托架配件”稱為“收縮節”?,F擴大了其范圍,即“變徑直通:一段改變尺寸的直通?!?,這樣定義內涵較明確。

        2.0.8 用以改變電纜橋架方向和尺寸的一種裝置,在NEMA.VE1標準中稱為電纜托架配件。根據其功能和大多數廠家的習慣,現定義為“彎通”。這樣含義明確,又避免與其他附件混淆。

        本條1~7款系按部件功能定義。

        2.0.9 彎通的彎曲半徑應定義為彎通內側兩直角邊的內切圓半徑。

        2.0.10 折彎形彎通,是大多數廠家的習慣做法。折彎線即內切圓兩切點連線,其長度為√2R。內切圓兩切點連線與內側兩直角邊形成兩個135°鈍角,使敷設電纜圓滑轉彎,不致損傷電纜(如圖1所示)。

        2.0.11 圓弧形彎通,有部分廠家采用較美觀,且易于監視與電纜允許彎曲半徑的配合。

        2.0.12 國外個別標準將橋架中的“附件”定義為“用于補充直線段和配件功能的裝置”,并不包括連接件。我們則將直通和彎通之外的部件統一歸并在“附件”中,既包括連接板,又包括蓋板、隔板、引下裝置等。

        2.0.13 本條1至3款系按部件功能定義。


        3 橋架

        3.1 橋架的組成

        3.1.1 明確橋架應由托架、附件和支吊架組成,讓人清晰了解“橋架”不是單個部件,而是由多類部件構成的承托電纜線路的結構系統。

        3.1.2 托架應由托盤、梯架的直通及其彎通組成,它直接承托電纜荷載,是構成橋架系統的部件之一。

        3.2 托架的結構類型和品種

        3.2.1 本條僅列出常用的托架結構類型。對于特殊的托架結構形式,本規范不予限制。

        3.2.2 本條僅列出常用的托架結構品種。對于特殊的托架結構品種,本規范不予限制。

        3.3 附件

        3.3.1 本條僅列出常用的橋架附件。對于特殊的橋架附件,本規范不予限制。

        3.4 支吊架

        3.4.1 本條僅列出常用的橋架支吊架。對于特殊的橋架支吊架,本規范不予限制。

        3.5 型號和規格

        3.5.1 列出了型號編制的主要內容。但對荷載等級、防腐類別在型號上不作統一規定,可由廠家自定或在訂貨技術要求中反映,以照顧到目前各生產廠產品樣本的實際情況,不因執行規范而進行大的改動。

        3.5.2 國外及國內各廠家的橋架規格尺寸見表1。

        國內各廠家橋架規格尺寸品種繁多,給工程設計選擇和互換帶來不便,宜逐步向標準化系列靠攏。為不使生產廠家的工裝、模具等受到較大影響,對規格尺寸不作統一規定,僅給出推薦規格。

        3.5.3 國內大多數廠家的托盤、梯架直通單件標準長度.常用的是2m??紤]到有用滾軋機一次成型的,現將3、4、6m也作為標準長度,以減少連接,且有助于大跨距工程應用。該標準系列將可滿足大多數情況。

        3.5.4 純直角形彎通易損傷電纜,不應在工程中使用。

        托盤、梯架彎通的彎曲半徑系列,能適應大多數常用中低壓電纜允許彎曲半徑要求,與美國NEMA.VE1標準也相似。

        彎通的寬度與彎曲半徑的配合系列是總結了多年工程的運行經驗,特予推薦。

        3.5.5 美國NEMA.VE1標準載有“電纜托架底部開孔以能滿足空氣流通,支承電纜的面積為底部總面積的60%”。本規范中對有孔托盤底部通風孔面積,規定了不宜大于底部總面積的40%,與NEMA.VE1標準相吻合,若過大,將影響托盤強度。

        3.5.6 梯架底部橫檔中心間距與橫檔寬度的規定,是從全塑電纜的受力與敷設整齊的需要考慮的,與美、日標準相近(見表1),也符合大多數廠家現狀。

        3.5.7 支吊架和立柱固定托臂處的開孔位置要求,系考慮與電纜工程設計規程、規范的層間距離規定值相協調,為此,可沿立柱縱向按孔中心距50mm開長孔。

        3.5.8 各種附件和支吊架的規格尺寸在規范中沒有列出,目的是給制造廠以更靈活的產品設計范圍,本條僅提出原則要求。

        3.6 技術要求:

        3.6.1 托盤、梯架的材料選用,首先推薦冷軋鋼板而非熱軋鋼板,是由于熱軋鋼板在熱軋過程中溫度和溫度降不均勻,從而使板材厚度不均勻,性能不一致,表面有斑疤及壓坑。而冷軋鋼板表面平整、光潔度高,其表面防護處理較熱軋板好。

        本規范所指的橋架材質均為Q235A鋼。

        3.6.2 托盤、梯架所用板材的允許.小厚度,是在滿足強度要求的基礎上,還應考慮有一定的耐腐蝕裕量,以提高可靠性,與日本電氣設備技術標準規定值(表2)相近。

        對于用滾軋模壓加強筋的托盤,其強度相對提高,同類規格托盤板材厚度可降低一級。近年來,由北京建工一宏遠電纜橋架有限公司研制、開發的“滾軋模壓柔性連接電纜橋架”,根據工程狀況,橋架連接處的連接點采用連接釘(又稱節材型無螺栓柔性連接)連接方式,其特點:橋架材質薄、輕,有較高承載能力,節約原材,變徑靈活,表面光潔,安裝簡便、迅速,降低勞動強度等。經工程應用反映良好。

        有關安裝可參照《電纜橋架安裝圖集》統一編號CJBT-721,圖集號04D701-3。

        鎮江萬奇電器設備有限公司自主研發的瓦楞型節能輕質高強托盤,由于設計了上下冷熱空氣交換的散熱結構和整體散熱面積增大,使托盤內的電纜導電體所產生的熱量得到充分的散發,從而降低了電力線路的電阻值和損耗,提高了電能利用率,達到節能效果,已獲國家節能認證中心的節能產品認證。由于設計采用了瓦楞結構,使慣性矩和抗扭矩大幅度提高,在降低板材厚度的情況下,比普通托盤、梯架強度還增大10%,自重減輕30%。

        3.6.3 隨著橋架表面防腐層材料不斷發展,品種和規格繁多,本規范不宜一一規定其性能指標,只能定個原則。

        3.6.4 根據《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2003第2.0.5條有關條文說明的規定。

        3.6.5 屬于相關標準要求。

        3.6.6 承載能力是電纜橋架主要性能之一。明確劃分荷載等級,將利于制造標準化、系列化,且便于工程選用。

        美國NEMA.VE1標準給出4種支承跨距(8、12、20ft條件下劃分的3個荷載等級;

        A級 50  Ib/ft (折合744N/m)

        B級 75  Ib/ft (折合1116N/m)

        C級 100 Ib/ft (折合1488N/m)

        為簡化,本規范只規定在跨距為2m、按簡支梁的條件下,分為A、B、C、D四個荷載等級:

        A級 0.5kN/m

        B級 1.5kN/m

        C級 2.0kN/m

        D級 2.5kN/m

        其中,除A級不考慮附加集中荷載外,其他均考慮可承受一定的附加集中荷載(0.9kN計)。如減去附加集中荷載,則B、C、D 級分別與美國標準的A、B、C級相近。

        3.6.7 托盤、梯架、支吊架的承載能力因不滿足強度、穩定性要求,工程實踐中曾出現過垮坍事故。國內不少廠家沒有進行定量計算或試驗驗證,而僅僅是剛度檢驗,顯然不能充分**安全的。

        3.6.8 在鋼結構規范中,對Q235鋼的安全系數n =1.407~1.489;在起重機械設計規范中,n=1.33~1.5。

        本規范確定橋架的安全系數n=1.5,與NEMA.VE1標準規定相同。

        3.6.9 根據實際應用的需要,各種型式支吊架應能適用單側或雙側、單層或多層布置托盤、梯架,

        在一定的跨距條件下,應能支承包含自重在內的總的荷載。為此,特在附錄B列出支吊架的荷載試驗方法。當托盤、梯架為兩跨梁時,其中間托臂所受的支承力.大,根據超靜定梁的支反力計算,可以得到由托盤、梯架作用在托臂上的總支承力P

        T:P:t=1.25qL

        式中 q——作用在托盤、梯架的均布荷載;L——跨距。

        3.6.10 連接附件的強度在支吊架荷載試驗中驗證。若達不到與本體結構等強度的要求,則需修改連接件(包括連接螺栓)的結構設計。

        3.6.11 托盤、梯架跨距與允許均布荷載的關系曲線或數據是反映廠家產品主要技術指標之一,是工程設計必要的技術數據。因此,規定生產廠家應通過試驗提供(見附錄B)。

        3.6.12 在鋼結構規范中,對一般屋梁(非吊車梁)的剛度要求為:f≤1/250;對平臺的剛度要求為f≤1/150。所以,本規范的剛度要求f≤1/200是適中的。

        3.6.13 側壁固定的托臂承受額定荷載時所產生的偏斜值與其各自的長度之比≤1/100,目的在于確保梁系統的整體穩定性。

        3.6.14 參見3.6.11條說明。

        3.6.15 參見

        4.3.2條說明。

        3.6.16 熱浸鍍鋅技術質量指標系參照國內外有關標準確定的(見表3)。

        3.6.17 電鍍鋅質量指標系按照橋架多年運行經驗制定的。電鍍鋅后須進行鈍化處理。

        3.6.18 噴涂粉末質量指標是參照國內一些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以及國產粉末涂料主要性能指標確定的(見表4)。

        3.6.19 涂漆的質量指標系參照《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規范》GB 50046—95的有關數據確定的(見表5)?!朵摻Y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2001第1

        4.2.2條規定“……涂層干漆膜總厚度:室外應為150μm,室內應為125μm,其允許偏差為—25μm。每遍涂層干漆厚度的允許偏差為—5μm”。

        3.6.20 復合涂鍍層的防腐處理和采用不銹鋼材質的橋架,工程中已有所應用,但缺乏充分的實踐經驗。其防腐性能只要求符合人工環境條件下各項質量指標就滿足工程要求。

        3.6.21 其他表面防腐處理方式,系指在開發新材料、新工藝等防腐處理技術中,在未經鑒定及較長時間考核的,應經過與適用環境條件相當的科學試驗驗證,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

        3.6.22 手工電弧焊接要求,系參照《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2001作出的規定。

        3.6.23 構件幾何尺寸極限偏差按《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線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1804—2000標準的公差等級(見表6)。

        [此處圖片未下載成功]

        3.6.25 為使鋼制電纜橋架系統有良好的接地性能,對托盤、梯架直通之間或直通與彎通之間連接處的接觸電阻值規定了應不大于0.00033Ω的要求,系參照美國NEMA.VE1標準確定的。

        3.7 試驗

        3.7.1 附錄B所示荷載試驗分為托盤、梯架荷載試驗和支吊架荷載試驗兩種。

        1 托盤、梯架產品的荷載能力試驗按簡支梁型式進行,較按連續梁更偏于安全。本規范采用破壞荷載試驗的方法作為判斷強度準則,與美國NEMA.VE1標準相同。

        2 支吊架的單體產品(試樣)的承載能力的試驗,按實際支承型式固定。對于托盤、梯架為等距多跨連續梁的情況,其作用在中間支吊架的支承力.大。

        支吊架的強度判斷準則為:在試驗荷載作用下,試件未產生..性變形時,該試件即滿足強度要求;未發生明顯偏移或未出現卡接式托臂下滑時,該試件即滿足穩定性要求。

        附錄B所示撓度試驗分為托盤、梯架和支吊架兩種,都與荷載試驗同時進行。

        試驗測定的撓度值符合本規范第3.6.12、3.6.13條規定時,則該試件滿足剛度要求。

        3.7.2 橋架防腐層人工環境試驗,根據廣州電器科學研究院環境中心推薦的6種類型的環境條件,其等級規定如下:

        普通型(J):適用于戶內正常環境條件下,其環境條件等級規定為3K6、3K5L。

        濕熱型(TH):適用于濕熱帶,包括亞濕熱帶氣候地區的產品,其環境條件等級規定為3K5L。

        戶內中等腐蝕型(F1):適用于戶內防中等腐蝕的產品,其環境條件等級規定為3K5L、3C3。

        戶內強腐蝕型(F2):適用于戶內防強腐蝕的產品,其環境條件等級規定為3K5L、3C4。

        戶外輕腐蝕型(W):適用于戶外防輕腐蝕的產品,其環境條件等級規定為4K2、4C2。

        戶外中等腐蝕型(WF1):適用于戶外防中等腐蝕的產品,其環境條件等級規定為4K2、4C3。

        上述各個環境條件等級3K6、3C3……的含義及其技術指標,參見《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GB/T 4797.1~.6—1984~1995的規定。


        橋架防腐層需經過人工環境試驗,其項目為:

        1 交變濕熱試驗:按GB/T 2423.4—1993交變濕熱試驗方法進行(降溫階段的相對濕度>85%),按24h為1周期,試驗分6周期、12周期。

        2 鹽霧試驗:按GB/T 2423.17—1993方法進行,按24h為1周期,試驗分2周期、4周期、10周期。戶內普通型為2周期;戶內強腐蝕型為30周期,鎮江萬奇電器設備有限公司VCI雙金屬復合層已通過廣州電器科學研究院環境中心試驗,結果超過80周期;其他型環境為4周期。

        3 化學腐蝕氣體試驗:按GB/T 2423.33—1989試驗方法進行(二氧化硫氣體試驗)。試驗周期為:耐中等腐蝕要求4周期;耐強腐蝕要求30周期,鎮江萬奇電器設備有限公司VCI雙金屬復合層已通過廣州電器科學研究院環境中心試驗,結果超過40周期。

        4 紫外線冷凝試驗:采用ASTM G154中的cycle 1,即光源為熒光燈光譜(UV-A)光管的功率為40W、8支,光譜的波長范圍為340μm。溫度:光照時60℃,冷凝時50℃。濕度為95%~100%。為**輻射的均勻性,每33周期后(12h為一周期,約 400h),交替更換燈管。


        環境試驗后的評定要求:

        1 交變濕熱、鹽霧、化學腐蝕氣體試驗后,應符合下述要求:

        鍍或涂層允許光澤變暗,顏色稍退。但鍍、涂層均不得產生氣泡或腐蝕,底金屬不得銹蝕。

        2 紫外線冷凝試驗后,光澤率不應低于原始值的50%;色差變化不得超過GB/T 1766—1995規定的三級。

        關于環境條件等級的劃分與國家標準《電工電子產品應用環境條件有氣候防護場所固定使用》GB /T 4798.3及《電工電子產品應用環境條件無氣候防護場所固定使用》GB/T 4798.4相一致。本規范中采用的氣候類型按《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溫度和濕度》GB/T 4797.1—1984的規定(即附錄G表G.0.1和表G.0.2)。

        當缺乏化學活性物質的定量釋放數據時,可按附錄G表G.0.3來劃分,該表依據《化工企業腐蝕環境電力設計技術規定》HG/T 20666—1999。

        3.7.3 本條對橋架鍍鋅層性能試驗提出要求。

        1 厚度(附著量)采用IS0 1460國際標準規定的重量法或按《金屬覆蓋層覆蓋層厚度測量陽極溶解庫侖法》GB/T 4955—1997、《磁性基體上非磁性覆蓋層覆蓋層厚度測量磁性法》GB/T 4956—2003的規定測定。

        2 附著力采用《金屬基體上的金屬復蓋層(電沉積層和化學沉積層)附著強度試驗方法》GB/T 5270—1985的“劃線、劃格法”測定。板厚大于8mm的采用ASTM A153(美國材料試驗協會標準)規定的錘擊法進行試驗(附錄E)。

        3 均勻性采用《輸電線路鐵塔制造技術條件》GB/T 2694—2003附錄B硫酸銅試驗方法測定?;虬础稇魞葢敉怃撝齐娎|橋架防腐環境技術要求》GB/T 6743—1993附錄B規定的試驗方法。

        3.7.4 本條對橋架涂層性能試驗提出要求。

        1 厚度采用《漆膜厚度測定法》GB/T 1764—1979的規定或按《磁性基體上非磁性覆蓋層覆蓋層厚度測量磁性法》GB/T 4956—2003測定。

        2 附著力采用《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劃格試驗》GB/T 9286—1998的規定測定。

        3 柔韌性采用《漆膜柔韌性測定法》GB/T 1731—1993的規定測定。

        4 沖擊強度采用《漆膜耐沖擊性測定法》GB/T 1732—1993的規定。

        3.7.5 托盤、梯架連接處接觸電阻的測量方法系參照美國NE-MA.VE1的標準制定(附錄F)。

        3.8 檢驗

        3.8.1 產品出廠檢驗屬于日常常規檢驗,在確定檢驗項目時,一方面要使產品主要指標受檢以確保質量,另一方面又要考慮生產廠自行檢測手段以及節省檢驗時間。因此,對于防護性檢測中難度較大的耐腐蝕性、耐鹽霧性以及交變濕熱性、紫外線冷凝試驗和荷載試驗都不列入產品出廠檢驗項目。

        1 產品外觀質量、規定全檢,旨在將明顯的外表缺陷消除在出廠之前,對產品質量..印象起著良好的作用。

        2 橋架尺寸精度按技術要求,在工序間實施分級檢驗,而出廠前只需抽檢即可。

        3 防腐層的厚度和附著力是決定產品使用壽命的主要指標之一,也是衡量產品質量的技術指標之一,出廠時,必須檢驗。但若全檢,不但費時,也沒必要,因為在工藝相同情況下鍍或涂,其分散性不會很大的,故規范規定為抽檢。

        4 橋架焊接部位是荷載受力的關鍵部位,焊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使用的安全性,故本規范規定焊接表面質量為全檢。

        5 同本條第3款說明。

        3.8.2 型式檢驗要求對產品質量進行全面考核,即對規范中規定的技術要求全部進行檢驗。本條規范提出應進行型式檢驗的幾種情況,凡具有其中之一時,就應進行型式檢驗。

        3.8.3 本條是對第3.8.2條規定的具體化。

        3.8.4 本條對產品抽樣及判定做了規定。

        1 產品抽檢系指產品出廠檢驗時的抽檢和做型式檢驗的抽檢。抽檢為隨機進行,以**抽檢樣本與批產品的一致性。抽檢數量為每批產品的2%,且不少于3件,對于供荷載試驗用的樣本僅做一次性試驗,故規范規定抽檢數量為1件。

        2 本款屬于檢驗判定規則。規定所抽檢數量全部合格則判定為合格。但抽檢機會可以為兩次:..次抽檢中有1件不合格,可再次抽檢。若第二次抽檢樣本不是全部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3 防腐層的檢驗,由于受到試件尺寸規格的限制,可以隨機抽樣剪裁下來,但為不破壞產品,也可以用同一材料相同工藝制作的試件檢驗。

        3.9 計價、標志、包裝、貯存

        3.9.1 以往,國內電纜橋架生產廠都是按單位重量計價。它存在著諸多弊端:首先,按電纜橋架單位重量計價不便對工程投資實行控制;其次,由于自重越輕其單位重量的成本就越高,因而,在客觀上限制了產品的優化設計,造成材料的浪費。橋架屬于電纜配電工程設備而非工程材料,因此,應改變原計價方式。

        3.9.2~3.9.4 標志系根據《標準化工作導則產品標準編寫規定》GB/T 1.3—1997標準確定的。結合鋼制電纜橋架實際情況,分為產品主要部件標志和外包裝標志。在每批產品主要部件規定配“適當數量”標志而非全部的原因在于用戶反映若每件托盤、梯架都貼上標志有礙美觀。此處的“產品主要部件”系指托盤、梯架直通或彎通。

        3.9.5、3.9.6 包裝標準的根據同第3.9.2條。

        3.9.7、3.9.8 貯存標準的根據同第3.9.2條。


        4 橋架工程設計

        4.1 橋架型式選擇

        4.1.1 有蓋無孔型托盤實際是一種全封閉的金屬殼體。它具有抑制外部電磁干擾,防護外部有害液體和粉塵的侵蝕作用。

        4.1.2 組裝托盤,也叫組合式托盤。一般用于電纜多、截面大、荷載重、又具有成片安裝固定的空間條件的場所。組裝托盤通常為單層,它比較普通多層的托盤、梯架更便于敷線和維護。在大型配電控制中心的地下技術夾層,為便于眾多的電纜進出也常使用此類托盤。

        4.1.3 節能型有孔托盤、梯架多數用于一般情況。由于通風散熱良好,達到節電效果。無屏蔽要求的控制電纜也可用有孔托盤或梯架。

        4.1.4 選用非標準部件時,其技術要求、試驗和檢驗規則、計價、包裝等應滿足本規范的規定,旨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標準的一致性。

        4.1.5 戶外電纜橋架的托盤,其帶有蓋板可遮陽、避塵灰,以保護電纜。

        4.1.6 在公共通道或戶外跨越道路段、底層梯架上加墊板是為防止外部機械損傷電纜。

        4.1.7 用隔板分開動力電纜和控制電纜是為了防止電磁干擾,以確??刂齐娎|正常運行。

        4.1.8 托盤、梯架所需附件和支吊架品種,可根據托盤、梯架的型號規格、長度、路徑、安裝方式確定。

        4.2 托盤、梯架規格選擇

        4.2.1 托盤、梯架的寬度和高度,應按下列要求選擇:

        1 美國國家電氣法規(NEC)第318-8(a)(2)和(c)(3):“當所有電纜是美規4/0號以下時,所有電纜截面之和應不大于表318-8對應于電纜橋架寬度的充填面積.大允許值”。

        表318-8 托盤內允許電纜充填面積(in2)

        托盤內側寬度 in

        多導線電纜充填面積.大值

        有通風孔型托盤實底托盤

        6(150mm) 12(300mm) 18(450mm) 24(600mm) 30(750mm) 36(900mm)

        7(4375mm2)

        14(8750mm2)

        21(13125mm2)

        28(17500mm2)

        35(21875mm2)

        42(26250mm2)

        5.5(3438mm2)

        11.0(6876mm2)

        15.5(10314mm2)

        22.0(13752mm2)

        27.5(17190mm2)

        33.0(20628mm2)

        第318-8(10)和(d):“當6in以下內側有效深度的走線梯或有通風的走線架型和實體底盤的電纜橋架盛裝控制或信號多股線電纜時,任一截面上所有電纜的截面之和不應大于電纜橋架內橫截面積的50%和40%”。

        從上述規定可知:美國對動力電纜在橋架上是采用“充填面積(斷面積)的.大允許值,而控制電纜則采用填充橫截面積的一定百分率。

        據《鋼鐵企業車間電氣線路敷設方式考察報告》(上冶、鞍鋼、武鋼、重鋼、包鋼、馬鋼、呼鋼院考察組)稱:日本規定控制電纜不得擺滿梆高(邊高)的2/5;德國規定控制、單芯動力、多芯動力、高壓電纜依次為250%、50%、100%、50%的托盤寬度。

        可見,托架填充率各國不一樣。為便于選用,推薦動力電纜按45%~50%,控制電纜按50%~70%的填充率。

        關于托盤、梯架的發展裕量,根據《電纜托架設計導則》(美C.J.kalupa):“電纜托架內要為以后增加電纜或為正在設計中的托架進行擴充留出足夠的備用空位。一般留10%~25%備用空位是合適的”。

        因此,選用托盤、梯架橫截面積的公式為:

        2 所選托盤、梯架的承載能力應滿足工作均布荷載小于額定均布荷載。如果實際跨距不等于2m或且有附加集中荷載時,應根據4.3.1條的規定換算成等效工作均布荷載。

        3 詳見3.6.12條說明。

        4.2.2 見第3.

        5.3條說明。在實際工程中,為避免現場切割傷害表面防腐層,在明確長度后,允許供需雙方商定的非標長度。

        4.2.3 各類彎通和附件與托盤、梯架配套系指同類型中規格尺寸相吻合,以利于安裝。

        4.2.4 支吊架在一定跨距條件下,應滿足單(雙)側單(多)層的工作荷載和自重的承載要求。在本規范第3.6.11條已明確規定生產廠家需進行支吊架的荷載試驗(見附錄B)。因此,選擇支吊架規格時,其承載能力一般可從廠家產品技術文件中查得。若缺這類資料,也可以自行計算驗證(參見附錄A)。

        4.3 荷載等級選擇

        4.3.1 在荷載等級中規定的額定均布荷載是在2m的跨距條件下確定的,但在實際工程中往往小于或大于2m,為滿足工作均布荷載小于額定均布荷載的要求,本規范給出了實際跨距下的允許工作均布荷載與額定均布荷載的換算公式;也可以從產品樣本中提供的允許均布荷載與跨距的關系曲線中查得。

        4.3.2 本條對工作均布荷載的確定作了規定。

        4.3.3 為橋架安全運行以及人身安全而規定。

        4.3.4 實際工程中,特殊荷載條件:如超重、大跨距(大于6m)的情況是經常碰到的。其支吊架、托盤、梯架型式可由設計部門提出詳圖,也可以委托廠方設計或計算,但都必須滿足強度、剛度、穩定性的要求,其強度計算方法參見附錄A。

        4.4 表面防腐處理方式選擇

        4.4.1 本條是對選擇防腐處理方式的原則要求。

        4.4.2 目前國外已通過大氣暴露試驗,推算出在各種環境條件下,熱浸鍍鋅的耐腐年限,而我國電纜橋架各類防腐層的大氣暴露試驗及耐腐年限測算工作尚未跟上,影響電纜橋架防腐方式的選用。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根據實際運行經驗,并結合廣州電器科學研究院環境中心對鎮江萬奇電器設備有限公司VCI雙金屬復合層進行的人工環境試驗結果,推薦表面防腐處理方式選擇表4.4.2。

        4.5 支吊架配置

        4.5.1 均布荷載與支吊架跨距的平方成反比。例如,在跨距L=2m時,額定均布荷載為qE,如果實際橋架的跨距LG不等于2m 時,工作均布荷載qG應滿足:

        qG≤qE(L/LG)2

        若實際跨距為3、4、5、6m時,代入上式,則得:

        3m:qG≤0.44qE

        4m:qG≤0.25qE

        5m:qG≤0.16qE

        6m:qG≤0.11qE

        可見,支吊架跨距越大,托盤、梯架的承載能力越小。

        在確定支吊架跨距時,除滿足工作均布荷載小于或等于額定均布荷載之外,還應滿足相對撓度不大于1/200。

        在實際工程中,戶內支吊架跨距多為1~3m之間,戶外立柱間距則多為6m。武鋼冷軋廠(德國引進)和1.7m熱軋廠(日本引進)的橋架系統,支架跨為1.5~2m。當采用大于4m跨距時,已超出大多數廠家給定的荷載與跨距的關系曲線值,因此需經校核計算或試驗驗證。

        4.5.2 彎通段的支吊架配置是參照美國NEMA.VE1標準制定的。

        4.5.3 垂直單層、多層布置時的支架間距為實際工程常用的間距。

        4.5.4 立柱應滿足安裝多層托盤、梯架的需要。有些槽鋼立柱(吊柱)在出廠前,已經按照200、250、300、350mm的間距預留了安裝孔。只是在層間距離有特殊要求時,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4.5.5 伸縮縫是為電纜橋架系統熱脹冷縮在安裝中預留的伸縮間隙,本條規定系參照美國NEMA.VE1標準(見表8)確定的,其中.高溫度與.低溫度差取約42℃和.大間距約52m確定。

        表8 伸縮1in時膨脹連接器.大間距

        溫度差°F(℃)伸縮1in(25mm)時膨脹連接器.大間距ft(m)

        25(13.9) 512(156)

        50(27.7) 256(78)

        75(41.6) 171(52)

        100(55.5) 128(39)

        125(69) 102(31)

        150(83) 85(26)

        175(97) 73(22)

        4.6 防火

        4.6.1 在要求防火的區段,所指明的是構成耐火橋架的基本要求,國內外均有應用。其功能在于防止外部火源引燃電纜,且對電力電纜一旦著火后的氧氣補充可予以抑制,從而使電纜不致延燃而自熄。

        4.7 接地

        4.7.1 按美國國家電氣法規(NEC)第318-6(a)條:“應按250節關于導線包殼接地的規定將支承電氣導線的金屬電纜橋架接地”。其中第250-32條:“應將受電線和設備的金屬外殼接地”。

        IEC標準(IEC-364-4-41)第413.1.1.2條款:“按照分條款413.1.3至413.1.5規定的用于每種系統接地的條件,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保護線連接”。

        4.7.2 本條是根據下列標準制定的:

        1 美國NEMA.VE1標準第4.3.2條:“其接頭的凈電阻不超過0.00033Ω”。

        NEC法規第250-75條:“金屬線槽、電纜鎧裝、電纜包皮、外殼、支架、配件和其他非載流金屬部件作接地線用,需要**電氣連通和具有安全流過故障電流的載流量時,應可靠地接地連接。應將絲扣、接觸點和接觸面上的任何不導電涂層和類似的表層清除干凈”。

        根據美國電氣法規(NEC)第318-6(b)條款:“當采用鋼質或鋁質電纜橋架作為設備接地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2)電纜橋架的.小橫截面,應按表318-6(b)(2)所列的數值”。

        表318-6-(b)(2) 用作設備接地線的電纜橋架的金屬截面積要求

        橋架上電纜回路中的.大自動過電流保護的額定值

        或整定值(A)

        .小金屬橫截面積①in2

        鋼質電纜橋架鋁質電纜橋架

        0~6 0.20(129mm2) 0.20

        60~100 0.40(258mm2) 0.20

        101~200 0.70(452mm2) 0.20

        201~400    1.00(645mm2) 0.40

        401~600    1.50②(968mm2) 0.40

        601~1000 -- 0.60

        1001~1200 -- 1.00

        1201~1600 -- 1.50

        1601~2000 -- 2.00②

        注:①走線梯或走線架型電纜橋架的兩個邊欄的總橫截面積。導槽型電纜橋架或單套構件電纜橋架中的.小金屬橫截面積。

        ②不應將鋼質電纜橋架用作保護裝置為600A以上的線路的設備接地線。不應將鋁質電纜橋架用作保護為2000A以上線路的設備接地線。

        2 NEC法規第250-77條:“應采用設備跨接件或其他專用器件來**線槽的伸縮接頭或套接段的電氣通路”。

        4.7.3 IEC標準(IEC-364-4-41)第413.1.1.2條款:“按照條款413.1.3至413.1.5規定的用于每種系統接地的條件,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保護線連接”。

        4.7.4 本條是為了防止因振動引起連接螺栓松動造成電氣通路中斷而作出的規定。

        4.8 橋架工計文件

        4.8.1、4.8.2 對橋架工程設計文件提出了具體要求。電纜橋架是電纜配電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多年來,許多電纜橋架工程無設計圖紙、無選用型號清單、無安裝說明。這種‘三無’現象,充分表明電纜橋架仍然是配電系統工程的設計盲區,它無疑將給工程帶來不可預計的損失。


        本節的規定旨在使電纜橋架工程設計文件規范化,以有利于生產廠制造、工程安裝、電纜線路的日常維護與管理,確保電纜橋架配電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條文中的設計文件是指依據建設部建質(2003)84號文,關于頒發《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通知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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